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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答记者问

更新时间:2021-06-25 09:39:45    来源:信用浙江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召开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信用监管情况新闻通气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作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召开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信用监管情况新闻通气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期间对“信用浙江”建设作了系列重要论述,信用建设成为我省“八八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浙江”建设,将信用建设作为我省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是省级“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推动我省信用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出台,对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将信用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精准监管机制基本建成,提高了政府服务和监管效率,提升了人民满意度,强化了全社会诚信意识。

  “十四五”规划有关情况

  “十三五”信用建设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省信用建设体系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社会诚信氛围进一步提升。信用制度不断完善。颁布《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建立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协同应用、联合奖惩等制度。实施信用“531X”工程。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基本建成公共信用指标体系、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3大体系,建立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信用在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应用。基本实现信用“全覆盖”。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为识别码,信用覆盖301.64万家企业、4222.95万个18周岁及以上自然人、7.38万家社会组织、3.76万家事业单位和4853家政府机构。信用应用向纵深推进。“信用+审批服务”“信用+融资服务”等信用十联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保骗保、非法集资、校外培训机构等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整治,以及“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浙江人”“最美浙江人”等系列宣传活动,杭州、温州、义乌成功创建国家首批信用示范城市。

  《规划》编制特点:

  ?坚持服务大局,为全省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支撑保障。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对未来五年信用建设进行谋篇布局,充分发挥信用强渗透性、融合性和赋能性作用,全面支撑我省“十四五”期间数字化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大战略任务。如,《规划》提出建设信用中心公共技术组件,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基础性重大信用模块,全面支撑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五大应用系统运行,创建广泛的信用数字化应用场景,积极支持数字化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体现对全省信用建设的政策性和指导性作用。在立足我省“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信用“531X”工程框架体系基础上,谋划了未来五年信用“531X”工程2.0版,即建成科学化指标体系、精准化信用监管体系、多层级评价和法治化联合奖惩体系,迭代提升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深化行政、社会和市场化信用应用。为继续保持我省信用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细化目标和具体举措,引领推动全省信用工作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共同努力构建全社会良好的信用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梳理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存在的弱项短板,将破解“十三五”期间存在的各地信用建设不平衡、重点领域失信问题较突出、信用制度建设有待突破等问题,作为全省“十四五”信用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着力点。在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根据国家构建规范化、法治化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新要素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规划》主要内容:

  “2”是指“两省两高地”的总目标

  《规划》明确提出打造以“两省两高地”为标志的“信用浙江”升级版的发展目标,即争创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争创信用新型监管先进省、打造全社会信用应用新高地、打造诚信环境新高地。同时,针对上述发展目标,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从信用信息、信用应用、信用产业、信用环境4个方面,细化设置了8个量化指标,引导部门和地方对标对表,全面打造全省信用建设高地。

  “5”是指五大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了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的五大重点任务,即以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为重点,打造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以建成信用分级监管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建立信用保障市场畅通机制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立信用赋能社会有效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以实施信用建设十大工程为重点,打造“信用浙江”升级版。五大重点任务包括了29项具体任务举措。

  “10”是指信用建设“十大工程”

  《规划》围绕行政、社会和市场重点领域,以项目化思维,提出了信用建设十大工程,即信用数字化提升工程、诚信政府表率工程、重点机构人群诚信提升工程、社会诚信环境提升工程、乡村诚信建设提升工程、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工程、信用长三角一体化工程、信用试点建设工程、信用素养提升工程、权益保障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狠抓《规划》落地落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切实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地,有力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提质,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信用监管建设情况

  近两年来,我省着力构建“通用+专业”信用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信用监管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等“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放得下,管得好”的重要保证。信用监管核心要义就是改变传统监管盲目性,“双随机”检查偶然性,建立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提升市场主体自律水平,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对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省信用监管工作,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有关经验做法被吸收采纳进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并向全国推广。

  我省信用监管的三个特征:

  闭环化管理。建立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指标体系,构建公共信用评价模型,对全省300多万家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将公共信用等级较差及以下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库,为各监管部门提供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公共信用和行业信用数据融合,形成33个省级部门37个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和监管结果实时反馈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事前查信用、事中信用记录、事后信用约束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信用信息归集、产品研发、信用应用、成效反馈的信用监管闭环机制。

  制度化推进。在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和行业信用监管指引等文件基础上,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出台了行业信用监管规范性文件。对信用较差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约束,对信用一般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对信用较好企业,降低抽查比例频次,让守信企业“降成本,减压力”,失信企业“付代价,增压力”。通过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化,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

  场景化应用。在监管效能方面,将公共信用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嵌入“双随机”系统,实现“双随机”抽查信用关联。“双随机”系统应用信用规则的平均问题检出率由20.9%提升至36.3%。公共信用重点监管库平均问题发现率在42.5%。省生态环境厅2019-2021年连续三年将信用评级为D级和E级的企业纳入年度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监管对象库。2020年实施信用差别化双随机抽查后,双随机问题检出率为9.43%,较2019年“双随机”抽查的问题检出率1.6%有大幅提高。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旅行社实施信用监管后,异常检出率提升超过25%,实施行政处罚102起,吊销证照3起。绍兴市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实施信用监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增长率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在信用奖惩方面,将信用评价应用于行政审批、评优评先、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府履职的方方面面,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如省交通运输厅,对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审批、优先办理等服务,省本级75个事项中近90%事项已实现容缺受理,且采取容缺受理的办件耗时较常规办理耗时节省80%,便利市场主体。宁波口岸对856家信用评级A类、B类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对79家评级为D类、E类企业严格审查。同时还为20家A类国际货代企业提供美元授信5000万元。税务系统与36家省级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通过信用评级,提供优秀、良好、中等企业2年纳税信息,累计发放信用贷款833亿元。

  下一步,我省信用监管将围绕“全覆盖,多领域,重应用”持续提质扩面,全面建立重点行业信用监管机制,不断迭代优化行业信用监管评价(预警)模型和评价方法,构建多跨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夯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争创全国信用新型监管先进省。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当前,浙江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何支撑数字化改革?

  陈建忠:我省正全面推进“152”数字化改革,通过制度重塑、政策供给和数字化工具,深入解决体制机制障碍,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制度保障。信用具有赋能性、渗透性和支撑性,是我省数字化改革重要手段和支撑工具,在全省数字化改革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夯实数字化改革支撑模块。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推进实施信用“531X”工程的重要平台载体,已归集18.39亿条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数据资源总量累计37亿条,实现11个设区市和54个省级部门信用数据共享。对全省301.64万家企业、4222.95万18周岁及以上自然人、7.38万家社会组织、3.76万家事业单位、4853个政府机构进行公共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平台成为我省数字化改革中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通用性和基础性模块。

  下一步,将提升信用信息归集水平,完善公共信用指标和评价方法,开发分析、预警等通用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信用产品,建设“信用中心”组件,融入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同时,贯通行业、地方信用系统和专业应用平台,把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与各平台(系统)纵横联通的全省公共信用总枢纽。

  拓展信用数字化场景应用。信用建设从数据共享,支撑保障、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等方面,率先在数字化改革中形成完善链条,率先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事务等领域取得突破,支撑“放管服”改革。目前已形成社会治理、融资服务、公共服务、惠民便企、风险预警等80多个数字化场景。

  下一步,在整体智治领域为党政决策提供信用分析报告,在数字政府领域拓展营商环境信用应用,在数字经济领域提升信用服务融资功能等,在数字社会领域拓展“信用+养老服务”“信用+家政”等场景,在数字法治领域拓展“信用+基层治理”等场景,全力为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法治应用场景提供多层级跨部门的信用应用场景。

  推进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根据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不同比例抽查,重塑“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流程,建立精准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信用承诺,减少办事程序和材料,重塑审批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在财政资金下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通过事前查信用,简化办理程序,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同时,强化信用支撑,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推进融资便利化等。

  记者:信用作为社会发展一项基础性工程,“十四五”期间信用如何在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发挥更大作用?

  陈建忠:省委十四届六次、八次全会提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和数字化改革部署,推进全方位征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发挥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构建信用在社会治理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提升社会自律水平,营造诚信氛围。在社会治理领域,我省已经打通基层治理四平台,为网格化治理提供重点对象。同时,以城市信用分为载体完善守信激励机制,目前累计开通人数1079多万人,服务5277万人次,对守信者在医疗、交通出行、旅游、金融贷款等方面予以激励。如杭州市创新“信用+医疗”模式,患者在舒心就医授信额度内,先就诊后付费,实现就医最多付一次,累计授信金额13.02亿元。按照《规划》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提升治理领域信用智能预警水平。创新“信用+”治理体制,积极探索将信用机制和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科网格等对接融合,完善重大社会风险预警体系。探索开展“信用+商圈”、“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乡村”等社会基本单元治理试点。构建网格化信用管理模式,提高网格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突出诉求等,在源头上减少、化解社会风险,提高基层执法效率。

  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综合治理。完善网络空间领域信用综合治理网络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网络运营者信用记录。加强生态环保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环境、节能等领域信用监管,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消费。加强社会民生保障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建设诚信医院、诚信药店,打击欠薪,骗保等失信行为。同时加强教育、科研、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自律自治水平。通过信用激励正向引导,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推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等在疫情防控、群策群防、医疗、养老、环保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构建鼓励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治体系。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深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推进个人诚实守信。依靠群众自律自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韩志福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行业信用监管工作都做了哪些工作?“十四五”期间有什么打算?

  韩志福:企业环境信用监管领域是我省确定的首批8个行业信用监管试点示范领域之一,生态环境领域是我省10个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长三角信用专题组推进区域联合奖惩的4个重点领域之一,我省还是长三角生态环境联合奖惩工作的牵头省份。在省信用办的指导下,我厅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监管新路径,做到了“三个率先”。

  率先实现信用实时动态评价。我厅出台省内首个行业信用监管办法,开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对环境守法、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等三大类、44个子项行业监管指标进行监控,率先实现实时动态评价。目前纳入信用评价的约5.7万家,基本涵盖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的污染企业。

  率先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系统对接和优化抽取规则,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双随机”抽查,对信用等级低的提升抽查频次,信用等级高的降低抽查频次,在全省率先实现信用差别化“双随机”监管,双随机问题检出率由1.6%提升至9.43%,执法精准度大幅提升。

  率先上线“浙江信用修复一件事”。主动申请作为全省“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首个试点领域,依托“浙里办”APP,通过跨部门环境信用修复框架流程梳理重塑,业务系统对接协同,信用数据融合共享,让企业可在线“云办理”,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办理进度实时查看,避免申请多次跑、办理时间长,切实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在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长三角生态环境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方面,“十三五”期间共认定214家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企业,相关严重失信名单企业被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长三角信用平台等接受多部门的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震慑效果明显。其中59家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因积极整改,完成生态环境信用修复;23家严重失信企业因信用不良、经营不善等原因被淘汰。

  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2020年,会同浙江银保监局、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要求。对环境信用A级(优秀)和B级(良好)企业申请贷款,鼓励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给予优惠利率定价;对环境信用较差企业,视具体情况采取降低授信额度、上浮利率等,甚至拒绝新增贷款。

  在长三角信用联合奖惩方面,由我省牵头,2020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信用、生态环境部门印发《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定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实现长三角区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统一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新发展阶段,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规范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持续优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深化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应用,根据企业需求不断优化改进信用评价和修复工作,切实增强环境信用监管效能提升的获得感。

  进一步拓展环境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一是深入推进企业环保码试点。强化“环保码”与信用评价的联动。实现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精准管控。二是推进环境信用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辐射安全管理等各项审批事项中的应用。三是推进环境信用在日常监督执法、服务企业中的应用,更加科学、精准开展监管和帮扶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保中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环评中介单位信用管理。指导湖州市、金华市开展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提供经验借鉴。

  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工作。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长三角信用专题组工作例会平台,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工作的交流,共同提升生态环境信用一体化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青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方面有何做法?

  王青: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落地之举。2021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总局信用监管工作“四个聚焦”要求,即聚焦信用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信用约束、聚焦企业信用与企业利益的正向关联、聚焦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贯彻落实省政府信用“531X”工程2.0建设要求,强化信用赋能,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和重要着力点,结合我省数字化改革要求,全面探索创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和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强化数据归集,创新构建模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依法依规采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生产经营、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并记于企业名下,归集了8.6亿条涉企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风险指标体系,运用机器学习等新一代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模型,将监管企业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并将分类结果共享给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精准画像,提升事前防范处置能力。

  强化分类监管,突出精准高效。针对监管对象多,监管力量相对较少的现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至“互联网+监管”平台,有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实现从粗放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有效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累计检查企业9.7万户次,其中8.7万户次是通过信用监管方式进行的,问题发现率34.3%,比无差别抽取方式检查的问题发现率提高72.4%。2020年以来,浙江省全省36个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用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计检查企业29万户次,问题发现率达到 26.7%。

  强化重点监管,聚焦民生安全。为加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我们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管为切入点,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创新开展“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实现食品、特种设备生产等重点监管领域主要风险点的精准监测和精准监管。以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为例,根据监管对象特点建设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模型,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模型识别出的高风险企业及其高风险事件(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逐家进行风险核查与处置;对特种设备安全中风险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低风险企业中的企业信用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从而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精准性。2020年,特种设备中、低风险企业以“通用+专业”模式开展双随机检查4.3万户次,检出问题1.1万户次,问题发现率达26.5%。

  强化制度支撑,推进长效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制度化、体系化建设,重视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制定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围绕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设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明确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规范。如对双随机抽查、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等评优事项,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防范等,规定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在牵头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开发了信用监管的功能模块,设计了“通用+专业”应用场景,并通过考核晾晒等方式,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在36个执法监管部门的应用落地。2020年以来,浙江省全省36个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用各类信用模型开展51795个双随机任务,共计检查企业54万户次,问题发现率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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